郑州街头的“电子警察”。
(资料照片)
本报郑州7月23日电 (记者曲昌荣)7月23日下午,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与纬二路交叉口红灯亮起,路口上方的“电子警察”咔咔闪动,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探出头来,看看自己有没有压线。“担心呗,谁知道它在拍啥?装这个,还不是为了罚钱?”这位师傅说,“心里发毛。”
今天,河南省公安厅传来让司机师傅们“心里有底”的消息:从23日起,该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设置、使用不合理等问题。
设置限速标志、“电子警察”,采用流动的“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虽然其本意是为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由于管理方面的不完善,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有的地方限速标志太多,设置也比较混乱,限速值不统一,限速值过低。而“电子警察”的执法行为也不够规范,设置随意、未经检验部门鉴定、执法程序不完善……甚至有人将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称为“新公路三乱”。
“部分地区甚至出现由私人老板出资建设,交管部门进行罚款分成的违法违规行为。这已违背了保障交通安全的初衷。”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德周说,“规范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的设置和使用,已经迫在眉睫。”
“专项治理并不是将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全部取消。”河南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说,“而是为了保畅通,保安全,安装不合理、不科学的才坚决拆除。”据了解,专项治理中将对辖区道路所有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特别是因限速值设置不合理,造成车辆超速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重新设置限速标准。同时,对安装不合理、不科学的“电子警察”监控设施,要重新调整。
对于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的设置,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台了《河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公路限速标志工作规定》和《河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使用道路监控设施工作规定》,明确了设置标准和工作程序要求,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在设置前充分论证,还要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河南省交警总队要求,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要用于预防事故。在省道、国道上,要把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测速设置在人口密集区、村庄、学校、复杂路口和危险路段上,在这些地方车辆必须减速。除了这些路段,就按道路的设计时速设定限速值。各地在执行时既要考虑切实起到预防事故的作用,还必须兼顾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设置限速标志的同时,要在前方设置辅助标志。
针对目前“电子警察”罚单不统一的情况,河南省交警总队规定,今后的“电子警察”《道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包含机动车的类型、颜色、号牌;实施违法的时间、地点、行为;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处理的时间、方式和详细地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部门或承办人的联系方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及违法通知书填发日期等7个方面的内容。
此外,使用“电子警察”收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经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制机构(或法制员)审核的,不得发出《道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