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从山西省焦炭集团获悉,截至6月底,山西省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8.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5亿元的54%,顺利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今年初,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省环保局委托省焦炭集团公司代征焦炭生产排污费。
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征收标准等有关政策,每吨焦炭收排污费18元到200元不等。省焦炭集团按照省政府决定,发挥焦炭运销管理职能作用,出台了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办法,加强了焦炭运销合同管理,发动全省焦炭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依法开展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仅五、六两个月,全省就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3.6亿元,占到全年计划任务的24%,为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年征收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