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论坛
本报特约评论员 唐昊
绿色GDP是科学发展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新政绩标准取代旧政绩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走到这一步,才真正从观念建设走向实实在在的制度建设
中国环保危机所见证的就不单是市场经济逐利特性对环保的破坏,更是政府权力的扭曲和失灵,甚至在权力寻租或者追求GDP政绩的情况下,有意无意地走向合流,形成了巨大的反环保力量
据报道,启动刚过3年、仅正式发布过一次报告的“绿色GDP”项目,已被“无限期推迟”发布报告。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由于环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在发布内容和发布方式上存在着重大分歧;另外更重要的是,由于“绿色GDP”项目报告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损失GDP扣减情况统计表,对地方政府造成压力,因此一些地方还曾经向环保总局和统计局正式发函要求不要公布核算结果。
绿色GDP,指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简单地讲就是,现行统计的GDP-(环境资源成本+环境资源保护服务费用)=绿色GDP。实际上,自“科学发展观”提出以来,“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人命为代价”的理念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而引入新的绿色GDP核算方式取代传统的GDP指标作为考察各地官员政绩的标准,对于减轻经济快速增长给环境和资源带来的严重损耗、引导地方官员树立正确的发展思路有着直接的效果。可以说,绿色GDP是科学发展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新政绩标准取代旧政绩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走到这一步,才真正从观念建设走向实实在在的制度建设,因此,绿色GDP意义重大。
但是,绿色GDP考核计划在GDP中加入环境和资源损耗成本,将导致中国各地的经济增长指标都要大打折扣,有的甚至是负增长,这必然影响官员的“政绩”。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保护工作中,作为管理者的政府应负主要责任,然而,目前中国环保事业的症结恰恰就在于过于依赖政府。在环境调查评估、环境监督、污染处罚上,几乎只有政府一家有约束性权威。但目前的政府权力结构和政绩评价标准却恰恰促使地方政府为经济发展和政绩考虑,放任污染企业的存在,降低环保事业的开支,甚至反对来自中央政府的积极的环保政策。
从政府利益机制的角度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央政府几乎是一切重要资源的垄断者,地方政府缺乏自己的独立利益。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的权力空间进一步扩大,其主体意识开始觉醒。于是,以行政区划为边界,地方政府的独立利益开始强化。从政府激励机制的角度来看,在GDP成为政府政绩主要内容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惜牺牲环境以获得经济增长。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中,全国地市级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则只有40%,部分地区县以下企业仅为20%。在旧的、片面的政绩观的指引下,地方政府在环保问题上态度暧昧。
这样看来,中国环保危机所见证的就不单是市场经济逐利特性对环保的破坏,更是政府权力的扭曲和失灵,甚至在权力寻租或者追求GDP政绩的情况下,有意无意地走向合流,形成了巨大的反环保力量。正是因为地方政府在反环保过程中存在巨大利益,以至于国家部委下大力气推动的利国利民的举措仅仅因为少数人的反对就无法实施。在这个意义上,为了绿色GDP的推行,更广泛的制度改革也必须提上日程。
当然,我们要承认,所谓绿色GDP计划,其实远非完美,其执行过程和统计方法中也存在不少漏洞。但这毕竟是个开头,而在中国的环保事业中,最关键的就是走出这第一步,这不但是环保事业的进步、中国政府政绩观的进步,更是科学发展观走向实实在在制度建设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