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4号消息 (记者赵九骁实习记者李亚楠)商务部、海关总署经国务院批准,昨日(23号)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
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为了配合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区域发展格局,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减少贸易摩擦,促进贸易平衡,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有利于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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