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4日专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今日下午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加强审计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网友: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是否有利于审计机关独立开展工作?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和完善?
李金华:我们现在的审计体制有利于审计机关独立开展审计。
《宪法》规定,审计署在总理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干涉。这个规定很明确。这些年从我担任审计长以来感觉审计署还是独立的,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决定的做出和对外的审计结果公告都是我们独立进行的。但是也有一条,就是审计机关再独立还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促进整个国家的改革和经济发展,而不是相反的。如果对改革发展不利,成为改革发展的阻力,肯定是不行的。
我们的审计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时效性很强,审计完了,向国务院报告,向总理报告,通过国务院的行政手段,可以发布行政命令,采取行政措施使问题得到整改,这个效率是很高的,比如我们有时候也发现一些重要案件的线索,很快就有司法机关介入了,而且查处案件进展很快,在这当中我们提供了线索,发挥了作用。但是,这种体制有时候也可能影响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当然,这也要看政府的主要领导,如果他依法行政意识很强,保证审计机关独立开展工作,那就没有问题,如果他依法行政理念不强,不支持和保证依法审计,那么审计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再者,如果在审计经费问题上不在法律范围内给予审计机关足够的保证可能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什么事都是两方面的。总的一句话就是现行的审计制度基本上适合国家现在的国情,基本上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