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7月24日电记者王继然天津市教委今天下发了《关于重申普通高中不准接收借读生的通知》,明确禁止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和旁听生。天津市教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高中学籍进行复核,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天津市教委重申,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和旁听生。
坚决禁止改制学校、民办学校以承诺被录取的考生可到公办学校借读的非法手段招徕生源;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准为学生保留学籍,允许学生到他校借读,更不准收取保留学籍费。
天津市教委表示,各纪检监察部门将配合招生部门加强招生监管,杜绝普通高中借读。将严肃查处高中借读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招生学校除退人、退钱之外,还将承担违规招生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