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王蔚卿)从近日开始至10月,市物价部门将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房地产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据介绍,这次房地产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销售商品房或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没有标价或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标价的行为;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行为;经营者散布虚假信息哄抬商品房价格的行为;经营者相互串通或联盟哄抬房价的行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或提供中介服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销售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房谎称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为;房产中介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超过规定标准或自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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