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上网费,14岁的初一学生小东(化名)与他人合谋抢劫两名初二学生,仅抢得1元钱,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据悉,小东被羁押期间,其所在学校曾向法院申请释放小东,表示同意让其重返校园。
小东是湖南人,和父母一起住在冼村。小东沉迷网络,为了杜绝他上网,父母不给他零花钱,并且每天接送他回家吃午饭,以限制他的活动时间。天河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25日中午,小东的父亲没有像往常一样接他回家吃饭,小东的网瘾又来了,就是苦于身上没钱。为了凑足上网费用,小东决定铤而走险。他和朋友“阿猫”(已另案处理)一起来到员村某花园小区附近,将两名回校上课的初二学生拦住,向他们索要钱财。两学生称没钱,小东和“阿猫”便殴打二人并搜身,将其中一名赵姓学生身上仅有的一块钱抢走,赵摆脱纠缠跑回学校求救。小东和“阿猫”又继续殴打另一名杨姓学生,见到杨姓学生身上没钱,二人才逃跑,后被赶来的老师抓获。被捕后,小东表示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在被羁押于天河区看守所期间,小东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抢劫经过。
在天河法院审理此案期间,6月25日,小东就读的学校向法院提交了申请释放小东的报告,请求法院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鉴于小东是初犯,无主观犯罪意识,并且认罪态度良好,释放小东,学校同意让其重返校园。庭审中,小东也表示,自己并没有对被抢同学拳打脚踢,只是打了他们几个巴掌,法院对此表示采信。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小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但是其是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对小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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