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保险公司运用总资产15%的资金投资境外
本报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曲哲涵)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今天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
新颁布的《办法》在保险资金的来源和投资范围等方面,对原有规定作出较大调整,允许保险公司运用总资产15%的资金投资境外,并将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保险机构拓展到所有保险公司,投资品种扩大到股票、股权和股票型基金、衍生品等品种;在投资区域上,将拓展至全球成熟金融市场。
按保险业上年度总资产15%折算,有近3000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资金可到境外投资。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保险机构改善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增加收益,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