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下调 财政一年少收300亿
早报记者 张明扬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对于利息征税实际上是高收入的人多交税、低收入的人少交税 CFP资料
“按全年来算账,利息税收入由400多亿减少到100亿左右”,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昨天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给即将实施的利息税减免算了一笔账。
国务院日前宣布,决定自8月15日起将利息税由现行的20%调减为5%。王建凡表示,这次调减利息税的确会对利息税带来减收,目前大概一年利息税收入在400多亿(按照2006年水平),“按全年来算账,20个点减到5实际上减少了四分之三,也就是说利息税收入由400多亿减少到100亿左右”。
5%仍可调节分配
王建凡表示,利息税按5%的税率征收仍然可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王建凡说,从银行存款结构上来看,虽然银行个人存款都是来源于广大老百姓的,但是毕竟存款数额中高收入阶层所占份额还是占多数的。所以对于利息征税实际上是高收入的人多交税,低收入的人少交税,达到了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此外,征收利息税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分流储蓄、刺激消费的作用。
相当于加息0.5%
王建凡称,利息税实施时间定在8月15日,主要考虑就是银行操作和税务操作上的问题,银行需要对相应的软件进行更改、调试,还要做一些相关的准备工作,税务机关也需要和银行配合对相关征收管理程序作出调整,所以此次给银行以及税务机关都留下一定准备时间。
与王建凡一同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的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表示,按照国务院修订后的对储蓄存款所得征收利息税的实施办法,储蓄利息所得应该按照政策调整前和调整后分时段计算,要按照不同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刘丽坚举例分析说,某一人在2005年1月1日存入三年期存款,应该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该项存款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孳生的利息所得应按照5%的利息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谈到加息和调整利息税将会给居民存款的实际存款利率带来哪些变化时,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的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慧兰以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为例分析说,根据央行决定,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06%提高到3.33%。同时,利息税率由20%调减为5%,相当于对存款利率增加了近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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