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翟建国在任职期间,为装饰公司揽到城市绿化建设工程开“绿灯”先后收受贿赂款250万元,而其中172万元都是其弟弟的“功劳”。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2002年至2006年期间,翟建国在担任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期间,利用其主管园林绿化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安排或协调其弟弟承建联通物业广场项目、翠湖公园绿化改造、春雨路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1200余万元。
弟弟送来150万元好处费,翟建国不好直接收钱,就叫弟弟把钱分别存到前妻、现妻子和儿子银行账户里;之后弟弟又拿出22万元给哥哥送去,翟建国再次安排弟弟把钱存到妻子的银行账户中。这个不“厚道”哥哥,连弟弟也要吃,总共收受弟弟贿赂款172万元。
翟建国在担任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期间,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安排好朋友夏某的装饰公司承建了金碧公园、翠湖公园、圆通公园装饰和春城路绿化等项目总造价1500余万元,为该公司谋取利益。翟建国共收取该公司35万元好处费,同时出了43万余元为翟建国装修了3处住房。
据了解,这家装饰公司与胡星有关联,不然是不可能做得成这些绿化工程的。
记者 柏立诚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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