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7月26日电记者储皖中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首开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做法,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司法部曾组织包括本报在内的新闻媒体对“盘龙经验”做过充分报道。今天上午,云南省司法厅作出了对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并要求在全省全面推广“盘龙经验”。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创造的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无信息通道、设施无障碍、交流无障碍和程序无障碍”四个无障碍法律援助的做法,使残疾人获得了心理上、精神上的抚慰,保证了残疾人优先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据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共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649件,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事项560件,其中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6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4件,共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