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女检察官马俊镠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初识马俊镠,是2005年10月28日,在湖北省首届“十佳女检察官暨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上,作完事迹报告的她,手捧鲜花走下演讲台,摆出象征胜利的姿势,灿烂地一笑:“给我来一张吧!”
1988年,大学毕业的她,决心从事政法工作。然而,穿上高跟鞋才1.55米的个头,让她三次应聘失败。她不服输,当年参加湖北省统一招干考试,并以湖北省江陵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跨进了县检察院的大门。这一干,就是19年。
2002年9月是马俊镠的人生转折点。时任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的她,被确诊为结肠癌。住院前夜,她还在为一起渎职案操劳,准备自己上阵。
化疗,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体重直线下降,长期呕吐。“人的生命可以打折,但人的精神不能打折!”为了卸下心理重负,她写下了这句话。
当时,她刚刚通过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爱人劝她退学,但她说:“只要我还活着,就还得努力学习。”有一次参加考试,三个半小时要完成基本概念答题和3000字的论文。刚开始,她还可以坚持,可到后来,眼睛渐渐看不清了,胳膊疼得抬不起来,浑身冒出冷汗,好久都站不起来,知情的同学把她的情况告诉了教授和周围的同学,大家感动得泪流满面。
2004年底,马俊镠重回公诉科工作。2005年初,她毛遂自荐,通过竞争,走上了公诉科科长的岗位。
面对邪恶,马俊镠总是保持着冷静和机智。
2004年9月,荆州市荆州区发生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为了替朋友出气,陈丽辉将两块钱的纠纷“升级”为一场刑事案件。他开车邀约同伙,持刀将五人砍伤。几个小时后,重伤者医治无效死亡。得知闯下大祸,涉案嫌疑人纷纷出逃。
“我又没有杀人!”陈丽辉事后竟不慌不忙地回到家中。警方很快查明案情,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
虽然该案尚有三名嫌疑人没有归案,但马俊镠审查后,认为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遂向荆州区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一审认为证据不足,于2005年8月1日宣告被告人无罪。
闻知一审结果,马俊镠迅速组织公诉科干警对该案证据进行会诊,大家一致认为涉案人员证词、被告人供述与现场勘查相吻合,有其他间接证据佐证。荆州区检察院遂于8月11日提请荆州市检察院向荆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同时,她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组织专班追逃。正是这份建议,协助警方破获了一个特大涉毒涉枪团伙。
警方三下广东,终于将三名同案犯抓获。9月27日,该案被发回重审。以此为契机,荆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介入调查,很快查明陈丽辉的弟弟陈丽军涉嫌贩毒等多项犯罪活动。至此,一张从广东到荆州的贩毒网络被打掉。涉及两案的16名犯罪嫌疑人,因贩卖毒品、非法持枪、故意伤害、包庇等多项罪名,终受法律制裁。
此外,马俊镠还带队办理了该区林业局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将一批贪官送上了审判台,被誉为荆州区震慑职务犯罪的一把“利剑”。
19年来,马俊镠先后在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政治处、反贪局、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等部门多次轮岗。无论哪个岗位,她都留下追求完美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