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评判权还给市民可止创卫乱象
今年是洛阳创建卫生城市力度最大的一年,该市各机关局委几乎以2/3的精力用于创卫。洛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经历了这样一幕:在法庭上,本来应该有三名法官出庭审理案件,结果只有一名法官出庭。
关于创卫引发的荒唐事,频频见诸报端。如前不久,陕西渭南市为了应付创卫检查组的检查,要求全市饭店酒楼关门谢客。作为提升城市卫生水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创卫活动,结果却变成了一场场老鼠戏猫的游戏。
一些城市即使通过了检查组的验收,可是时隔不久脏乱差局面依旧。作为城市管理者的官员颜面增了光,而市民的生活质量并没有真正改善。
卫生城市目标的实现,不只是城市环境卫生的打扫一新,而是需要城市硬件设施的改善和市民素质的普遍提高,以及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而其中的核心因素是人,也就是说,创卫的主体应该是全体市民而非上级管理者,只有从自上而下的“要你卫生”转变成为自下而上的“我要卫生”,并且使市民真正拥有“我要卫生”的权利,创建卫生城市才有可能保持恒久的动力。
可是,目前的创卫活动还仅仅停留在“要你卫生”的层次,创卫成为一种可以一劳永逸的荣誉和政绩的争夺战。
这说明目前的创卫制度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如把对于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的评判权限制在上级派出的检查组,把作为城市卫生主体的市民置于局外。当市民成为创卫的局外人时,创卫就异化成为城市管理者对于检查组的应付行动,一些城市管理者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也就不足为怪了。
因此,只有把创卫变成市民自觉并且可以自主的行动,才是城市卫生的治本之策。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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