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商报消息,7月27日,宜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王传豪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会议还通过了部分人员的法律职务任免。
即任命雷慧斌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范江笛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陈洪斌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澜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映霞、魏勇、洪振武、陈智、李景华为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俊、娄海庭、黄会财、张力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记者易艳 通讯员黄书祥)(来源:湖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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