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初步建立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后,7月26日,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又施新招,构建四大工作体系,为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再添一道“安全门”。
四大工作体系包括:今年年底前,制定和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有关法规、规章及管理制度,构建应急救援法规和预案体系;将重大危险源预警、预报及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纳入体系建设之中,在2008年前,建成道路、煤矿、消防、危化、烟花爆竹、民爆等省、市(区)两级监控预警体系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在今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组建一支多功能、综合型的应急救护基地以及统分结合、资源共享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构建应急救援综合与专业队伍体系。
截至目前,山西省已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5个市的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各市、县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编制应急预案,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形成。(记者范珉菲)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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