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暂行办法》,鼓励新闻媒体注意发现并向检察机关提供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线索。
暂行办法规定,新闻媒体在工作中发现或收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可采取公开报道、内参报道、提供新闻线索等方式及时提供给省检察院。
省检察院对新闻媒体提供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反馈处理情况。
海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介绍说,从最高检察院统计情况来看,渎职犯罪侵权造成的损失要远远大于贪污贿赂犯罪。但一般群众对贪污贿赂犯罪比较了解,而不清楚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哪些行为,因此举报线索很少。此举目的在于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接触广、信息渠道多的优势,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
海南省各级检察院为扩大收集渎职侵权罪案线索的范围,去年以来专门试行了“读报员”制度。至今,通过读报共发现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6件,立案6件6人。(记者许云)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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