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已正式成立。今年6月11日至15日,各级检察机关将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会上还透露,广东省检察院已成立读报员制度,从新闻媒体中发现犯罪线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名称的通知要求,2007年4月18日,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正式更名设立反渎职侵权局。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黄黎明在会上透露,广东省检察院已建立读报员制度,每天有专人读报,如有发现线索,他们将通知各地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广东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新闻发言人陈初文将新闻媒体比喻为“一个战壕里的战友”,表示要将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结合起来,把反渎职侵权工作做得更好,他鼓励新闻媒体把从群众中获得的渎职侵权的线索交给检察机关,并将查办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和反馈。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6月11日至15日,各级检察机关将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11日,全省各级检察院将统一在本地大型广场、繁华街道等地段设立举报宣传点,受理群众举报,接受法律咨询。6月12日为全省检察长接待日,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将现场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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