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保项目缓慢 政府将点名曝光
黄小晶省长再次就节能减排作出三点重要批示
台海网7月28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 今后,各地的环保项目如仍动作缓慢,福建省政府将在媒体上对其点名曝光。记者昨日获悉,黄小晶省长再次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今年我省化学需氧量(COD)减排指标是1.01%,其中水污染物COD减排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正常运行来支撑,形势十分严峻。
在污水处理方面,全省23个城市中,龙海、邵武、建瓯、建阳、漳平、福安市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宁德、福鼎在建;长乐市污水处理厂建成至今尚未运行。在44个县城中,除永春、安溪、平潭已投入运行,霞浦、德化、惠安、沙县、连江、罗源在建外,其余县城均未开工;漳州、宁德、南平、龙岩市辖区内县(市)污水处理厂都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垃圾处理方面,全省23个城市中,宁德、福清、邵武、建瓯、建阳、武夷山尚未建成垃圾处理场。在44个县城中,只有明溪、古田、德化建成;宁化、清流、将乐、长汀、霞浦、屏南在建;其他县城没有明显进展。
与此同时,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已列入今年减排计划的28个污水处理项目中,24个已投入运行,但福州金山、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厦门海沧、集美、翔安污水处理厂,南平污水处理厂,南安、安溪和漳州龙池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其实际处理能力还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
为此,黄小晶省长、苏增添副省长再次就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一是将最近检查情况通报各市、县(区)政府,明确提出年度推进目标任务;二是对未能按进度推进工作任务的市县在用地上暂停审批;三是对个别久拖不决的项目在媒体上曝光。
据悉,省政府最近将召开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签订污水、垃圾处理市(县)长目标责任书,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全省“十一五”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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