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社保基金安全沉疴
一个参保人二三十岁时勒紧腰带把“买鸡的钱”拿去交保费,到他60岁退休时,这笔钱可能变得“不够买酱油”了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钟玉明
现在一个人一个月有1000元的退休金,他可以维持一定水平的生活水准,但再过20年、30年,一个人再有1000元的退休金,他可能吃不饱肚子,因为几十年后的物价水平可能比现在提高了许多。
因此,只有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现在的年轻人到退休时,才能够领到足够他们生活的合理水平的退休金。
广东作为社保第一大省,参保人数最多,保障待遇最高,社保基金积累规模最大。截至2006年12月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余额达1506亿元,约相当于同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2175亿元)的70%。
但广东省专业人士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确保这笔社会资金保值增值,有两个“老大难”亟待破解:一是社保基金综合收益率低于物价通胀造成贬值;二是基金安全监督责任不到岗不到人。而这些困惑和难题,其他省市同样存在。
社保基金贬值难题
随着财政逐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广东社保“扩面”和做实个人账户工作逐步到位,各项社保基金规模急速扩大,结余额急速增加。但保值增值一直没有好的解决路径。
截至2006年12月底,广州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积累138.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54%;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3.29亿元,增长38.7%;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02.56亿元,增长37.83%。五项基金累计结余308.54亿元。
按规定,积累的基金只能购买国债或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广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普遍反映,市、县级社保基金很难获得购买国债的份额,银行最长只能存一年定期。如广州市目前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合计301.41亿元,占基金余额的97%,其中定期存款占存款总额的77.98%,2006年社保基金综合收益率不到1.7%,而同年广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3%,社会保险基金处于贬值状态。
一些业内人士形象地说,如果任由这种贬值状态持续下去,一个参保人二三十岁时勒紧腰带把“买鸡的钱”拿去交保费,到他60岁退休时,这笔钱可能变得“不够买酱油”了。
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的贬值问题更加突出。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只按活期存款计息。一名广州市民对本刊记者说:全家只有他一人参加了医保,他身体很好,但妻子多病。这边,他的医保账户上闲置着上万元钱,一天天贬值,那边,他妻子却要从银行拿出钱来看病。
有市民认为,所谓医保个人账户,实质上就是把参保人的钱从工资卡转入医保卡。医保账户超支了,政府并无补贴;结余下来的,就成了“死钱”。一些人不理解它对参保人能起什么保障作用,因而想方设法刷医保卡购买各种非医疗用品,或者干脆折价变现。
监管责任没有到岗到人
广东各地已普遍实行了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直接上解财政专户的征管方式。广东还形成了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与财政、地税局定期对账的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
广州市每年安排对全市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汇报社保基金管理情况,邀请和接待人大代表对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视察,接受各级审计部门审计。
对这一监管体制,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有异议,他认为,理论上这套监管制度是足够的,但它有一个缺点,就是监督责任不到岗、不到人,万一发生挤占挪用,没有单位、没有人对监督失效承担责任。
实际上,一些地方发生的挤占挪用并没有什么高超手法,之所以轻易发生挤占挪用并且长期得不到处理,关键在于地方主要负责人集保管人、使用人、监管人于一身,不让查,或者查出来了不公开、不处理,搞“内部协调”、“下不为例”。
此外,社保统筹区散而小的状况,除了造成职工跨统筹区流动困难、影响就业外,更给社保基金的监管带来巨大风险。
如广州市社会保险有六个统筹区:广东省直属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管理广州市直属单位和市中心区职工五项社保保险)、市郊两个区和两个市管县(县级市)各有一个统筹区。六个统筹区分别由各自的经办机构负责管理,独立核算,六个统筹区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待遇也不一样。广东省各地情况与广州大同小异。
受访专家指出,目前,区县统筹区社保基金实质上处于“上级部门管不着、社会公众管不了”的局面,基金的安全完整,主要靠当地政府自觉。现行政策规定,市本级社保部门对下属区县社保机构只是业务指导关系,而不是行政管理关系。由于区县社保基金规模小,可能发生的挤占挪用的数额也较小,很容易被上级政府、媒体和各种社会团体忽略。
从保险学原理来说,基金规模越小,抗风险能力就越弱。很多区县统筹区属于“吃饭财政”的欠发达地区,这些区县级小基金,一旦因挤占挪用发生支付危机,地方财政很难腾出财力应对。
基金安全“通路”何在
如何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有关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给出相关建议。
有关专家认为,在国家探索出合适的投资渠道之前,一是国债销售向地方社保基金适当倾斜,二是合理提高基金定期存款比例,存期延长至两年、三年甚至五年。广州市有关部门在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汇报时反映,如果能有较长期的定期存款,存款利率比目前提高一个百分点,多得的收益就相当于2万多人一年的参保缴费额。
对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问题,广东社保机构建议,一是国家尽快出台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二是允许医保参保人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使这笔钱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申曙光认为,目前国家对社保基金的审计制度还不够完善,如上海社保案爆发后,全国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审计,有些是由国家审计署直接审计到省、市甚至县,有些是由国家和地方联合审计,有些是地方自行审计。如深圳市社保基金去年一年内就分别接受了深圳市、广东省和国家三级审计。但以后是定期普查还是不定期抽查,由谁来查,没有了下文。
审计本来是最有效的监督,人大、监督委员会、公众、社会、媒体等等监督,都要建立在公正的审计之上,否则只能听政府职能部门汇报,说多少就听多少。如果地方政府不安排审计,或者扣押审计报告不公开,照样可以对各种监督机构、对公众宣布说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为此申曙光建议,要进一步明确社保基金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周期以及审计报告的公开范围。审计部门失职,追究审计部门的责任;审计之后,监督部门、查处部门失职,追究监督查处部门的责任,使监督查处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员。
有关专家同时认为,社保基金的安全问题是各类基金安全的一个缩影,还要关注监督制度比社保基金更“宽松”的住房公积金等。2000年前后各地赶搭“房改末班车”,不少地方政府挪用住房公积金为公务员修建住房,至今是否完全归还,不得而知。各地发布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告时,只说“共有多少人参加、归集资金多少、发放贷款多少”,但不报告余额资金在哪里。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是否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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