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工地建筑材料不被盗窃与小偷搏斗,并将小偷打伤,保安被铁桥派出所拘留了,而小偷却没事,难道抓小偷也有罪吗?”今天上午,海口市滨江西路工程工地负责人叶雄对记者说。
保安:打伤“小偷”被拘留
叶雄告诉记者,7月21日晚10点30分左右,看守工地的保安陈和光发现,有两个人开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在工地上偷东西,就大喊一声冲了上去,其中一人扔掉东西就跑,保安抓住了另外一名手里拿着工地钢管的人,与其扭打起来,一番搏斗后,此人扔掉手中的钢管也跑了。
警方:保安伤人证据确凿
针对拘留保安一事,承办此案的海口铁桥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说:“保安把到工地偷东西的人打断三根肋骨,拘留保安是依法办案。”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伤者盗窃滨江西路工程工地建筑材料一事的确认,目前还在调查中。但保安打伤人却是证据确凿,暂时行政拘留15天,如果伤情恶化,法医鉴定后还要进一步追究保安的刑事责任。
伤者:在工地散步没偷东西
记者在琼山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找到了伤者覃培用,对于自己在工地现场偷盗的情况,他矢口否认。称自己是附近菜农,当晚在工地散步,没偷东西就被保安打伤。
据琼山市人民医院医生的初步诊治,伤者覃培用胸部第8、第9、第10三根肋骨骨折,头左前臂和脚左踝关节软组织挫伤。
据接110指挥中心指令,赶到现场的海口文庄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在现场了解的情况是,工地铲车司机通过车灯,发现覃培用等人正在工地偷钢管就喊了一声,保安跑了过去。后来他们发现案发归铁桥派出所管辖,就将案件移交了。
采访中,铁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晚他们没有到案发地点去调查取证。他们暂时不好判断覃培用是否有偷窃行为,但保安打伤覃培用有明显证据,所以就处理保安。
律师:抓小偷应注意方式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表示,小偷偷东西固然可恨,作为工地保安员试图抓住小偷,不仅是他职责所在,更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事发时,需要搞清的问题是,小偷的身份是否得到证实,被发现后小偷有无抗拒抓捕,如果以上情形成立,即使小偷有受伤的事实,但保安面对罪恶勇于制止,敢于与之斗争的精神值得褒奖和弘扬。此时,保安的行为具有合理、合法的正当防卫的性质。如以上情形不成立,不管小偷一方有多大过错,保安也不能不顾法律规定,擅自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