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时若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等7方面不规范行为,市民可依法举报。市卫生局昨天透露,《北京市举报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的稽查规定》已出台,当事人被举报后如经查实,卫生监督稽查部门将在10日内予以处理。
情况严重的将被移送到纪检、监察部门。
《规定》所针对的稽查对象是指市卫生监督所和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及其卫生监督员,他们在执法活动中如果未能规范地履行相关职责,市民可依照《规定》赋予的权力进行举报。具体举报范围包括7个方面(见附件)。
发现卫生监督部门及其卫生监督员存在7种不规范监督行为之一的市民,可向市或所在各区县卫生监督所的稽查科举报。(记者宋合营)
附:7种不规范卫生监督行为 1.在卫生行政执法中不规范;
2.在现场监督检查中不规范;
3.在做出卫生行政处罚中不规范;
4.执法活动中未按规定着装、出示证件;
5.执法活动中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6.执法活动中与被监督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未及时回避;
7.其他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开展执法活动的行为。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