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35岁的周强是河南夏邑县人,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外打工,靠着有一门装修的手艺生活。去年11月5日,周强在湖南路附近的一幢居民楼的一家住户家里搞装修,下午6点左右,屋里就剩下他一人在房子里贴石膏线条。
这时,周强看到住在楼上的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下楼来。
周强还没有女朋友,好久没有和人发生性关系了。看到这个小女孩,周强顿时兴奋起来,就喊住了小女孩,“来,到这里来,有好玩的给你”。天真的小女孩就进了屋,周强关上了门,把她带到了朝南大房间的床上,脱下了小女孩的裤子,开始了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
事后,已经有些清醒的周强有点怕了,就哄着小女孩,“回家千万不要把这事告诉你爸爸妈妈,不然你爸爸妈妈会打你的”。
这个小女孩名叫巧巧,只有7岁,还很天真的她回家嚷着要洗屁股,“我屁股脏了”。在爸爸妈妈的询问下,巧巧说出了之前发生的一切,她的爸妈赶紧报警,民警赶到后将周强抓获。
日前,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周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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