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使正在装修的房屋被水浸泡,出现了门套发霉、墙壁起皮等现象。虽然装饰公司进行了维修,但业主发现,维修后的门套依然出现发霉的现象。告至法院虽然拿到门套等的经济补偿,但她认为装饰公司按照《装修合同》约定还应该提供保修单和水电改造图。
维修后门套依然发霉
2005年5月14日,张女士委托陕西一欣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约定装修期限为55天。张女士称,当年7月17日,由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忘记关闭水龙头,造成她家的房屋地面和墙壁被积水浸泡。此后,虽然她接收了房屋,但发现存在门套发霉、墙壁起皮等现象。同年8月31日,在西安市家庭装饰委员会的调解下,她与该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维修门套、补贴马赛克等。然而,维修后的门套又出现了发霉现象,造成至今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当年12月21日,张女士将陕西一欣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告到了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后经西安市家庭装饰委员会的调解,双方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了对门套的维修。
装饰公司支付补偿金
2006年3月28日,雁塔区法院在审理后宣判:陕西一欣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西安市家装委主持的调解协议书,对张女士房屋的门套及墙面进行维修,限定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同时,在判决书生效的15日内向张女士支付1100元违约金;驳回张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陕西一欣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上诉。2006年7月1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一审原判。
2006年12月5日,在法院的协调下,陕西一欣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女士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张女士申请执行的房屋门套不再维修,给予张女士3855元的经济补偿。
《装修合同》应当继续有效
官司胜诉了,经济补偿也拿到了,但张女士还是忧心忡忡:“按照《装修合同》装饰公司还应该提供水电改造图,要不以后房屋水电设施布置出现问题怎么查找?”
张女士表示,到现在她都没有拿到装饰公司的保修卡。装饰公司郑某则表示:张女士到现在还没有付完装修工程的尾款,肯定没有保修单和水电改造图。况且法院已经判定,两者之间没有纠纷了。而张女士表示,现在已不牵扯拖欠尾款一事。她认为3855元的补偿款是针对房屋门套以及墙面的维修费用,和保修单以及提交水电改造图没有关系。
对此,律师任强认为,本案中张女士仅仅是对双方调解协议中的有关内容的履行问题与对方产生了纠纷和诉讼,法院也就仅限于此范围进行了判决。由于法院并未终止或者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那么双方的《装修合同》应当继续有效,判决未涉及的部分如果当事人还未履行的,应当继续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合同约定装修公司应签署保修单和提交水电改造图,那装修公司除了履行判决的内容,还要履行双方合同约定的此部分内容,不能以法院判决未涉及而不予履行。本报记者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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