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记者王冬梅)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严控信贷资金,加强节能减排,提高金融信贷对环保的调控力度。
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环保总局和人民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发布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那么,此次绿色信贷和之前的措施相比,有什么异同呢?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环境政策处处长原庆丹给我们做了详细的解读。
“这次绿色信贷是在此基础上正式出台的政策。《意见》的出台,关键是建立一种部门合作的信息联动机制。”原庆丹说,和之前措施相比,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环保信息,从之前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形成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扩大到包括企业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情况、现有企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以及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奖励等信息,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环境信息系统。《意见》还明确提出了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即建立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交换信息。
据了解,《意见》规定,银监会将向各大商业银行公布环保总局处罚的企业名单和“流域限批”的名单,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这些企业和区域的贷款。银监会还将在近期组织针对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造成的不良贷款情况开展调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