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 罗永久 通讯员 晓理 实习生 刘倩雯 冯响林) 私自用别人的信用卡取款,并占为己有。昨日,犯罪嫌疑人闻某在江岸区法院受审。
家住武昌公平路的闻某在武汉某单位上班。去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武汉金穗支行员工上门到闻某单位,集中办理信用卡。
闻某的同事吴某等8人登记完资料后,便再也没有理会此事。
8月17日,闻某来到农业银行东湖支行金桥分理处领卡,得知吴某等8人的信用卡尚未领取,便表示愿意帮他们代领。拿到8人信用卡后,闻某心想:“信用卡可以透支,我何不用他们的钱还我的债,以后再偿还他们?”于是,他没有将卡交给8名同事。
事后,闻某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瞒着8人,用他们的信用卡在江岸区惠济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POS机上,透支刷卡套取现金8万余元,全部用于还债。
今年3月,银行发现吴某等8人透支的钱久拖未还,遂向8人发出催款通知。8人方才想起办过信用卡一事,并与银行交涉。经查,闻某东窗事发,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上午的庭审中,检方指控闻某犯信用卡诈骗罪。闻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