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打击非法采矿 32名党政干部受处分
毕节地区重拳打击非法采煤窝点、非法采矿和非法经营等“三非”行动,整治中,有32名党政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94名非法业主、非法盗采国家资源人员被抓捕。
据省安监局昨天透露,今年5月下旬以来,毕节地区的威宁、赫章、大方等县相继发生4起非法采煤窝点较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引起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
在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从全区各地抽调53名干警组成精干队伍进驻到威宁县相关乡镇,帮助开展打击非法采煤窝点和非法采矿行为。供电部门对非法采矿行为一律停止供电。交通、工商、煤管、交警等部门对矿产品运输、销售进行监管,杜绝非法采煤窝点煤炭产品通过转煤场进入市场。检察机关在各县市进一步立案查处干部的失职、渎职以及官煤勾结的违法犯罪行为,监察部门负责对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对存在非法采煤窝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截至昨日,在打击非法采矿的行动中,受到纪律处分的党政干部共32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8人,政纪处分的25人,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同时抓捕非法业主及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的人员59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2人。
作者: 记者 刘坤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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