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及追究办法出台 规定制售者须担责同时——
今起食品问题倒查管理者
包括四种情况 对死亡病例检察机关参与调查 此外政府批复后才能公布结果
本报讯 (记者沈迪) 今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但要追究制售者的责任,管理者也要受到倒查。
四种情况倒查管理者
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但要追究制售者的责任,管理者在四种情况下也要受到倒查。
包括经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通报或者市级有关部门查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食品造成人员中毒甚至死亡,以及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区县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存在管理不当的情况;区县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但没有及时处理的情况。
此外,还包括对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处理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属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死亡病例检察机关要调查
“办法”中对如何倒查进行了细致的解读,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要会同本级监察、公安及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责任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出现死亡病例的倒查处理,应当请检察机关参与。
此外,事故责任调查组要对事故涉及部门和相关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政府批复后公布处理结果
“办法”要求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行政属地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并要提供事故调查过程中区县政府相关会议记录、区县相关部门事故调查笔录等材料。而事故责任调查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在事故调查报告未得到政府批复前,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将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向外界公布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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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造成人员中毒甚至死亡,以及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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