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歌同军旗军徽一样,都是军队精神文化教育与传承的有效方式。”军事科学院研究员王法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军歌又有其特殊功能,它是以诗的语言配以符合军事特点的旋律,来表达一支军队的价值取向和思想情感,被称为军队的"音乐形象"。
”
王法安介绍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虽然于1988年7月25日才正式颁布,但军歌的历史渊源却可以追溯到我军初创时期。我军历来把部队歌咏活动作为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1929年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曾规定:“各政治部负责征集并编制表现各种群众情绪的革命歌谣”。我军各个时期产生的军事歌曲,像《红军歌》、《当兵就要当红军》、《八路军军歌》、《新四军军歌》、《游击队歌》、《到敌人后方去》等,可以说浩如繁星。
1988年7月25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
“将这首歌定为我军军歌,是众望所归、当之无愧。”王法安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形象鲜明,旋律流畅,节拍规整,集中表现了人民军队豪迈雄壮的军威,具有一往无前的战斗风格和摧枯拉朽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