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记者 许祖华)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将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是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的《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的一项规定。
办法对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作了详细规定,认定过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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