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在昨天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由于调控措施得力,近两个月我市实际成交房价出现回落。6月份全市商品住房成交均价较5月降低2.8%,7月份成交均价较6月份降低2.9%。其中,江南八区的商品住房7月份成交均价较6月份降低0.2%,江南八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29.53平方米。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我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4、5、6月分别为108.8、109.2、111.3。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后认为,本次阶段性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商品住房供不应求。为此,我市积极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例如:增加全市土地供应,今年上半年,全市土地成交面积同比增长78.7%,新批21块4100余亩经济适用房新增建设用地;调整供求关系,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经适房和中低价商品房上市面积分别增长36%和17%;规范市场秩序,出台以“严禁捂盘惜售,促进上市供应”为核心的管理办法后,又于今年5月14日出台了“一房一价”核价政策,控制开发商恶意涨价行为等。
由市房产局牵头、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江南八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表明,目前江南八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53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30平方米的占41.7%,户均套数1.14套。“三区两县”的住房面积还应大于江南八区,可以说我市已基本实现住房“小康”目标。而江南八区城镇居民中有购房需求的仍有21.6%。
市房产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于2006年年初和年中住房价格处于相对低谷,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今年4、5、6月份房价同比涨幅数据显得较高。但房价上涨是目前全国乃至全球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有太大改变。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密结合南京实际,综合运用调控手段,调整供求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大力坚持“一房一价”核价制度;二是加大土地市场供应量;三是增加政策性住房的供应;四是继续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对领取预售许可证而不及时销售的开发企业,房产部门将给予坚决查处,撤销其销售许可证。已设定抵押的商品房,开发企业也必须及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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