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7月31日,市节能监察中心对位于新街口的金陵饭店和新百商场进行了节能监察,重点检查“空调26℃规定”的执行情况,两家单位当天都未完全达标,节能监察中心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昨天,节能监察中心复查发现,经过一天的整改,两家单位开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昨天,金陵饭店大堂的温度与前一天相比明显提高,在大堂坐了半个小时,没有了以前的凉意,快速走来走去时还感到热。
监察执法人员手持温度器在服务台、商店、休息区、餐厅等处分别测量温度,温度变化范围在26.4℃——27.6℃之间。
据饭店工程部介绍,虽是中央空调供冷,但因为饭店上马了能源管理系统,各个区域可以单独调节温度,发现了温度不达标的问题之后,他们立刻派出工程部工作人员,手持温度计每隔一个小时就在酒店的各个公共区域测试温度,根据温度的变化随时调节供冷阀门,确保室温保持在26℃以上。
新百商场的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商场的供冷主要是靠两台中央空调主机,通过各个风机送风,由于设备较老,没有可调节性,所以各个楼层的冷热差异也比较大。前天监察人员给他们提交了监察报告后,他们将两台主机的功率下降了10%。
昨天上午的检查中,除了7楼中部的温度是25.1℃之外,其他楼层不同区域的温度都在27℃以上,一楼靠近门口的鞋柜区温度达到了27.9℃。物业部负责人说,启用变频空调设备已经被列入了商场的改造计划,到时就可以根据各楼层的实际情况调节温度了。
中午接近12点时,新街口一带阳光下的温度在41摄氏度左右,酷热难当,走进周边的饭店、商场,感觉凉快了一些,但不至于冷热悬殊太大,采访中顾客们表示可以接受目前商场和酒店的温度。
市节能监察中心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今年6月1日发布,其中规定,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如果这些公共场所没有执行关于26℃的规定,按照目前《节约能源法》以及《南京节能监察办法》等的规定,被监察单位经监察不合格,在规定的整改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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