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高校借录取收费
我省重拳规范高校招生 违规者要追究校长责任
本报讯 目前,高招录取工作进入到三本和专科院校招生阶段,最容易出现违纪违规、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现象,为此,省教育厅昨日发布消息,一定要围绕“严”字规范招生。
严禁高校收任何录取费用
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介绍,三本和专科院校录取阶段,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到“四个严禁”:1.严禁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同意擅自扩大招生规模、进行超计划招生;2.严禁高校组织在校学生(学员)、雇用社会人员、委托中学教师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3.严禁高校避开省高招办违规录取学生;4.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虚假欺骗招生;坚决杜绝利用或勾结中介组织、中介人招生;决不违规招收自考生,特别是全日制脱产自考生、脱产网络班生等,今年要尽量做到全省高校无一校违规招生。
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
各高校要强化程序监督,要始终坚持和执行录取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录取分数线;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投档原则;坚决服从高招录取“三个三分之一”的录检原则。
顶风违纪追究校长责任
各高校校长、各民办高校法人代表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校招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凡违规招生的学校,根据情况要坚决严肃追究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招办主任的相关责任,首先是要追究法人代表和学校校长的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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