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香港经济学者张五常到上海向已故内地著名画家陈逸飞的家人索画抵债,案件前日在当地法院审理。张五常指出,12年前借了150万元给陈逸飞,条件是要陈为他绘6幅油画。但05年陈去世后张五常仍未收到油画,张遂要求法院确认他持有陈逸飞生前6幅油画的拥有权。
据香港明报报道,张五常的代理人相信,该6幅油画现由英国一家画廊保管,持有人是陈逸飞遗产承继人遗孀宋美英和长子陈凛,但宋及陈的代理人则称不知油画藏于何处。审讯中,张五常愿意接受调解,但被告不愿和解,法庭并无作出宣判。
据张五常向上海法院提交的诉状,1995年陈逸飞投资房地产资金紧张,遂向张五常借钱,张借了150万给陈,条件是陈签约订明欠下张五常6幅油画,并须以水乡或风景为题。但陈逸飞未能于1995年底合约限期前交画,张五常1998年与妻子到陈逸飞画室选了6幅未完成油画,并在画背签名,证明此画是自己,再由陈逸飞继续绘画;2005年4月,陈逸飞病逝。
张五常指自己是画的订造人,陈逸飞是承揽人,据《继承法》,陈的继承人须承担上归还6幅油画的义务。陈逸飞遗孀宋美英及长子陈凛当日未有出庭,但其代表律师不认同张与陈之间有“订造”画的关系,又指张陈的债务关系无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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