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蕾通讯员赵志雪) 记者上午获悉,由于对银行卡挂失后,卡内存款仍被划走了21.8万余元,持卡人赵先生日前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将该笔款项予以返还。
赵先生向法院起诉称,今年3月21日,他不慎将一张建设银行理财卡遗失。
发现卡丢失后,他立即到发卡行办理了挂失手续。他于上午9点06分04秒挂失了密码,一分钟之后挂失了理财卡。但此后几分钟,银行发现挂失后账户余额发生了变动,卡内21.8万余元人民币被转移到另一账户内,随后银行对该笔资金进行了止付。
赵先生认为,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但由于银行的过错,在没有他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对他账户内的资金进行了转移,使他损失21.8万余元。因此他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卡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