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 韩洁) 记者3日从财政部获悉,遭受洪水灾害的淮河蓄滞洪区居民损失登记、核查工作已经部署启动,有关财政补偿资金将及早发放到灾民手中。
淮河流域遭受洪水灾害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群众极为关心,要求尽快帮助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为切实做好补偿工作,财政部、水利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安徽省、河南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关于修订蓄滞洪区居民财产登记核查补偿表的函》以及有关财产核查和补偿程序的规定,指导蓄滞洪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登记、核查蓄滞洪区内居民损失情况,对补偿方案、核查时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力争将补偿资金及早发放到灾民手中。
今年6月底以来,淮河流域发生了自1954年以来的第二位流域性大洪水。为了确保重要堤防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安徽省启用了蒙洼、上六坊堤、下六坊堤、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石姚湾、洛河洼和荆山湖9处蓄滞洪区,河南省启用了老王坡蓄滞洪区。此外,安徽省对花园湖、临北段和香浮段等蓄滞洪区内的人员进行了转移。蓄滞洪区运用为淮河流域防洪安全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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