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3日)从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截至6月底,江苏省已全部解决企业历史工资拖欠,完成了省政府年初制定的清欠目标。
省政府年初成立了由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等11家单位组成的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
部门联席会议认为,我省企业工资历史拖欠总体不太突出,涉及面很小,有条件先行一步,确保上半年彻底解决少数企业存在的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围绕这一目标,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少数企业尽早解决这一问题。1-6月,全省共解决企业历史工资拖欠8850.82万元,涉及企业2494户,其中解决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建筑企业历史拖欠工资分别占总数的42.3%和48.9%。
在此基础上,我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新的企业工资拖欠。一是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工资。二是全面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既可操作又重预防的工资监控和欠薪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现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重点监控易发生欠薪的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拖欠工资的隐患。三是在全省各类企业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企业,有关部门强制其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偿还拖欠工资,并全面落实制约企业欠薪的信贷措施。(黄红芳)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