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煤矿水害隐患督查工作的指示精神,遏制因煤矿水害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全省煤矿重大水害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告。
欢迎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不实等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煤矿重大水害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28-86632449 028-86645559(传真)
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