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红革)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建议,该区检察、公安、法院联手推出“二卡三表”制度,对看守所羁押人员的表现进行综合量化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依据。近日,西安市检察院将这一经验向该市检察机关推广。
今年6月25日,李丰勃等人抢劫案由未央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向法院移送起诉书和移交案卷材料的同时,附上了《看守所在押人员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评定卡》和《建议从轻判决表》。李丰勃由于系初犯、偶犯,且在被羁押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服从改造,表现良好,最终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是自6月4日该区公检法三家会签《在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暂行办法》后,该院依照《暂行办法》所办理的案件之一。
《暂行办法》以“二卡三表”制度为具体的运行方式。“二卡”即:《看守所在押人员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评定卡》,由看守所填写,交检察机关审核,对被逮捕后的在押人员从认罪态度、遵守监规、改造表现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评;《留所服刑罪犯跟踪监督卡》,由检察机关跟踪监督每一名在押人员在监管期间的改造情况,并记录在卡片上。“三表”即《建议从轻判决表》、《建议从重判决表》和《亲情会见表》,检察机关根据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分别向法院提出从轻或从重判决建议,法院在量刑时依法予以考量;具有从轻情节的在押人员,经主管副检察长批准,在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可以会见直系亲属。
《暂行办法》实行以来,已有2名在押人员被批准亲情会见,4名表现好的在押人员经检察机关建议被法院从轻判决,1名屡次违反监规的在押人员经检察机关建议被法院从重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