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言8月1日,国家卫生部与气象局联合颁发的《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规定:各地卫生部门要监测高温中暑事件,并将高温中暑病例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和管理。
此外,最近成都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在红色预警高温时段,暂停中午12时至下午4时的露天施工作业。
这两则消息同时传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将高温中暑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管理,首先有益于那些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他们由于受到劳动环境和防暑条件的限制,在高温条件之下极有可能遭遇中暑。如今中暑被提上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来对待,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的工作保护问题便进入法制轨道,成为政府公共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无疑是广大劳动者的福音。
抗御高温、预防中暑,既是考察一个城市防灾减灾系统能力的重要指标,也体现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社会的健康水平。发达国家早已把中暑等“气象病”当作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件。而《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颁布和实施表明,我国政府的工作也在这方面有了可喜的改进,对公共卫生、个体健康给予了愈来愈多的关注。
近年来,各类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科研成果证实,许多疾病的发生和恶化都与气象有关。因此,关注“气象与健康”的问题,将它列入行政管理体系,这不是小事,也不是少数人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大事。这次国家卫生部与气象局“牵手”颁发《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开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