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在北京及其它奥运会项目承办城市和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迎接奥运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祝春林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这次专项督察活动纳入到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认真组织各相关警种和部门先行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和自觉接受警务督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抓住迎接奥运会召开的有利契机,大力整治队伍形象及作风和执法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树立以人为本、公正执法、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中国公安良好形象。
据了解,“迎接奥运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对在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现场执法执勤民警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的情况进行督察,着重查纠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对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态度行为不当,民警不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用标志及穿着警服在公共场所仪容不端、举止不雅等问题。二是对派出所、交警队、巡警队、出入境管理办证室、外国人管理接待室、边防检查站执勤现场、办证中心等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的情况进行督察,及时查纠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办事推诿等问题,及民警在接待群众和执勤期间吸烟、饮食、闲聊等影响工作形象的行为。三是对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和现场执勤民警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的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接受群众及外国公民报警和请求救助时态度是否积极端正,有无推诿现象,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是否合法适当、是否及时有效等问题。四是对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督察,着重查纠警用车辆的牌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喷涂警车标志、安装警灯和警报器,非紧急警务驾驶警用车辆是否遵守交通法规等问题。五是继续对执行“五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督察。
这次专项督察活动将从2007年9月1日开始至2008年10月1日结束。2007年9月1日,北京及其它奥运会项目承办城市公安机关先行启动。2008年1月1日起,全国其它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开始启动。(徐灿) (来源:公安部网站)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