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7日电(记者于新超 刘劼) 辽宁省卫生厅最近发出通知,在全省逐步开展重大传染病症状监测与实验室监测工作,以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
在重大传染病症状监测方面,辽宁省要求相关各市选择一所门诊量较大的综合医院,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流调人员到医院的门诊,如呼吸内科、感染科等,负责收集每日发热患者的基本信息和临床症状,并通过网络发送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同时,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将上报的发热患者的基本信息统一汇总、分析,筛查呼吸道传播疾病集聚的高发地区,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掌握全省引起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原谱,早期排查由禽流感病毒、SARS病毒等引起的发热患者或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实现重大传染病的早期预警。
《通知》中明确规定,重大传染病实验室监测主要由人群症状监测系统和外环境病原监测系统2个方面构成。前者主要包括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不明原因肺炎和严重出血性疾病的监测等,而后者主要包括水传播疾病的监测、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自然疫源性及虫媒性疾病的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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