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马喜生 曾德军)婚介所老板原是一大骗子,可怜的单亲妈妈应征婚介受骗后,竟然变成了婚托。昨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婚姻介绍诈骗案。
被告人官小芹今年36岁,福建人。
她的不幸是在生下一个患先天脑髓病的小孩开始的。两年前,同居男友离开了她,从此她就成了一位单亲妈妈。
2006年11月,官小芹在广州某报上看到金桥婚姻介绍所登的征婚广告,就打电话给婚介所的老板陈远(音)。当时,陈远约定在广州动物园南门等她,在听完她的遭遇后,他表示非常同情,并让官小芹交了500元办理征婚手续。
不久,陈远约她出去吃饭,饭后说他忘了带钱包,并向官小芹借了1000元,称再见面时还给她。之后,官小芹打他的电话总是没人接听,在她感觉自己被骗后,便天天守在婚介所所在的宝山大厦前等他。几天之后,官小芹在麦当劳餐厅见到陈远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吃饭。当官小芹上前质问他时,陈远说:“现在你也没有工作,不如就到我的公司帮忙,我给你一个月1500元。”据官小芹供认,她当时生活拮据,就依了陈远,在他开的婚介所做起了婚托。于是,陈远和妻子让官小芹以“朱伍芳”的身份在广州某报上登了征婚广告。
不久,一位姓于的男士联系了婚介所,希望跟“朱伍芳”见面。据官小芹称,婚介所的电话一直掌握在陈远的妻子手里,所有来电都由她接听。见面前,陈远夫妇要求官小芹称自己为“朱伍芳”,身份是一位离过婚、未生育的女人,目前在广州做服装生意。于某对官小芹很满意,并打电话到婚介所要求再次约“朱伍芳”吃饭。这次,陈远夫妇给了官小芹几张信用卡,并让她在于某面前“露一露”。
接着,陈远夫妇让官小芹向于某透露她的生日,并假冒其父母要见一见“未来女婿”。陈远这一招是要会会于某,判断此人是否可骗。据官小芹供认,她受陈远夫妇指使,曾让于某封了一个1200元的红包给“父母”。官小芹在跟于某接触3次后就再没有见过他的面,她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谁知在月底她去拿工资时,却让于某当场抓住,并被扭送到公安局。
据官小芹称,陈远约她在新市的“好又多”门口见,拿给她一个月的工资。她转身走不了几步,就被突然出现的于某抓住,并要官小芹赔偿4万多元,理由是官小芹让他分3次共汇了11000多元给她。根据于某的证词,第一次官小芹让他封一个1200元的红包给她的“父母”;第二和第三次,均是官小芹以在深圳采购服装欠款为由,让于某帮忙汇款。
对于后两次汇款,官小芹对法官说自己也不知情,可能是陈远夫妇做了手脚,瞒着她让于某汇了两次款。法官拿出她的口供笔录,上面写着,后两次汇款都是出于她本人的意思。对此,官小芹予以否定,并称自己没有看到笔录就被要求签下名字。合议庭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