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被判赔千元
本报今年5月22日A33版报道一则新闻《“特护”老人浑身长褥疮》:李俊峰老人去世前住在养老院,并有专门的护理人员看护,但在其最后进入医院治疗抢救时,其家属发现老人身上竟有16块褥疮。
最新进展:获赔1千元,家属要上诉
周,南京下关区法院在经过两轮庭审及两个多月的庭外调查后对这起民事纠纷进行了判决:江南明珠养老院赔偿原告、李俊峰老人之子李某1000元,理由是养老院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养老服务合同》,存有护理过失,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驳回李某索赔半年护理费用8100元的申诉请求,李某表示不服,准备提请上诉。
至此,这桩南京多年来第一起家属状告养老机构护理不当导致大面积褥疮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判决引发了近20多家每次庭审都前去旁听的民营养老院负责人的关注和议论。昨天,记者也作了进一步的采访。
各方观点:服务存瑕疵,护理要更规范
南京玄武门社区老年康复院王院长表示,虽然江南明珠养老院只赔付1000元,但判决也提醒养老机构在规范管理上须继续努力,护理人员对老人更应尽职尽责。
据悉,该院曾对附近的南京天山路及台城花园社区老人进行过民意调查,60岁以上的老人中超过5%表示今后会选择在机构养老。“养老机构的市场需求巨大,市场呼唤护理人员尽快成长。”王院长说,正因为养老机构是微利行业,政府才会推出各项优惠政策及补贴。但也有很多民间资本不敢或不愿投资养老机构。因此,养老事业需要全社会来爱护保护。他认为“褥疮”案的判决体现了这个精神。
“我很感谢李俊峰的家属,他为我们的管理敲了一记警钟。”南京第一家民营养老院“真美好老年公寓”的创办人、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副会长李思美女士告诉记者,“褥疮”案的判决,虽然澄清了养老机构没有重大过失,但至少指出我们在护理服务上存在瑕疵,提醒我们更好地规范自己。
政府应对:养老院护理刚性指标年内出台
截至目前,南京市60岁以上的老人已超过90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12万人,百岁老人有186位。目前全市有284家社会养老福利机构,1.8万张床位,每千名老人不到18张,98%的老年人只能在家养老。
据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负责人透露,最近两天,他们正在着手与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可以有效规避老人今后在机构养老中出现的风险,如果顺利,这将是全国第一个养老保险合同大单。
此外,一份从制度、管理到具体操作,包括褥疮如何护理、全瘫痪老人几小时翻身、左翻还是右翻等最具体的细节在内的“养老行业管理标准”今年10月有望出台。《标准》把南京市284家养老机构分为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执行标准。经过两个月的试点推广,明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本报记者 董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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