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人”事后索要五千 车祸受害者有点想不通
昨天下午2点40分,一辆送货的“长安”面包车,在途经泰州市白马镇时,与一辆“五菱”发生猛烈碰撞,“长安”车内的一名业务员严重受伤,并被变形的车身死死卡住。
昨天下午4点,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只见白马镇一十字路口的东南角,一辆“长安”面包车和另一辆“五菱”面包车死死“咬”在一起,“长安”向右侧翻,挡风玻璃全部破碎,车座上仍可见斑斑血迹,而“五菱”车头也被撞得面目全非。
“长安”司机许先生对记者说,车辆侧翻后,同行的业务员小孙被死死卡在车内,动弹不得,而当时他的面部已被撞得严重开裂,血流不止,后来多亏几个“恩人”奋力相救,才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他对几个“恩人”事后向他要5000元的“辛苦钱”表示很为难。
参加救人的陈先生回忆说,事发当时,他们看到有一人被卡“长安”车内,生命危急,他们三个连忙把前挡风玻璃击碎,费尽周折,把伤者从车内拉了出来,并随即报120急救。他告诉记者,在砸玻璃时,他们还受了伤,衣服也被玻璃划破,由于事发地点后面就是一口深井,如救人时,稍不注意就会落井。对于要5000元辛苦费,他认为并不多,“如果不是我们,受伤的小孙很可能就没命了”。记者注意到,现场群众在对陈先生他们见义勇为救人表示赞许的同时,也表达了对5000元“要价”的质疑。由于双方“差距”较大,许先生与陈先生一直僵持着。
泰州市里下河律师事务所的周美春律师认为,陈先生他们三人做好事,其身体、财物、工时等遭受了“损害”,受益者许先生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陈先生对许先生的补偿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得到“追加”,但如果不切实际“漫天要价”,那就有违救人的初衷了,而且有可能引起法律纷争。 (姜海峰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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