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号”盗窃网银1.5万元
17岁小保安获刑10个月
本报讯 (记者张蕾) 17岁的小保安史某,靠“蒙号”的方法,竟通过网上银行窃取储户银行卡内存款近1.5万元。记者上午获悉,史某日前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000元。
17岁的史某出生于农民家庭,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宽裕。2004年底,初中毕业后,史某假借哥哥的名字来到北京打工,做起了保安员。2006年5月的一天,史某无意中发现,拨打银行的自动语音查询系统,并输入8位“档案号”,如果能蒙对6位银行卡密码,就可以反查到12位银行卡的卡号。
之后的3个月间,史某反复拨打工商银行电话95588,以“蒙号”的方式获取储户的账号及密码,并利用计算机多次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以转账的方式窃取张某、成某账户内人民币近1.5万元。去年10月,史某被查获归案。公安机关同时查获他开办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等在内的银行卡共计13张,以及5本存折,并冻结了他1.7万余元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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