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丹)今年,沈阳市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将从2009年起与高考挂钩。8月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了这个消息。
据悉,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它是辽宁省2009年高考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将为每个学生建立完整的评价记录,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每个学生高中阶段的发展轨迹。成长记录充分采集能够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每学期、每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并帮助学生制定改进计划。
各普通高中要自觉遵守评价规定,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操作程序组织实施。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学生A等级的评定要坚持标准,实行公示;对某些项目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学生,要重在帮助,促其改进。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2006级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所有普通高中要在9月底以前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并完成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为2006级高一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补记。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起,各普通高中正常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