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为发展方向,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全面启动。
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会议,围绕《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部署。
总体目标:
2至3年内,华侨农场与当地同步发展
目前,我省华侨农场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债务沉重、土地纠纷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华侨农场的发展,部分职工特别是一些归难侨职工生产生活还存在较大困难。
为此方案要求,我省将加大扶持力度,用2到3年时间,改变华侨农场封闭发展状况,将华侨农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纳入所在市县的总体规划,使华侨农场的经济社会与当地同步发展,农场职工特别是归难侨生活与当地群众同步改善。
改革重点一:
今年9月底,全面移交所在市县管理
管理体制不顺,严重制约着我省华侨农场的发展。实行属地管理,是理顺华侨农场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目前我省5个华侨农场,除澄迈华侨农场实行了属地管理,其余4个尚属省国资委管理。
方案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由国资委牵头将兴隆、彬村山、文昌、东方华侨农场移交所在市管理,并完成资产、党务、人事等相关工作的移交手续。
移交工作分两个步骤:本次会议后至今年8月底,完成现状移交;今年8月底至9月底,完成清产核资。
改革重点二:
1年内,分离华侨农场办社会职能
方案明确,兴隆、东方、彬村山、文昌4个华侨农场承担的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职能,应在一年内移交所在市归口管理。学校资产整体无偿划拨,医院资产、人员成建制移交。教育、卫生职能移交后,接收人员按当地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分离社会职能过程中,分流人员由农场妥善安置。
改革重点三:
3年内,完成归难侨危房改造
按照国家、省、市县、农场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我省将用3年时间完成华侨农场、农垦农场和儋州侨植、南辰、和庆三个地方国营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
改革重点四:
今年底,完成债务处置
会议要求,今年年底前,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外事侨务办,处置完华侨农场有关债务。其中包括:处置完符合政策性减免规定的金融债务;解决华侨农场拖欠省财政周转金;清还拖欠归难侨职工离退休金和医疗费;
对华侨农场于2005年12月31日前办社会形成的债务,纳入所在市县化解政府债务方案统筹解决。
此外,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由华侨农场核清,拿出还款的具体方案,3年内自行解决。
改革重点五:
将华侨农场职工,纳入社保体系
抓紧解决华侨农场职工养老、医疗和低保问题,是此次改革的近期重点之一。方案要求,将华侨农场未参保的职工、因经济困难中断缴费的职工,重点是“4050”归难侨职工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的,尽快纳入参保范围。
对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华侨农场,要尽快参加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我省省属驻市县国有单位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华侨农场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做到应保尽保。
改革重点六:
省财政每年投入600万元,扶持基础建设
从2008年起至2010年,省财政预算内每年将安排投资600万元,用于华侨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华侨农场基础设施有较大的改善。重点支持华侨农场安全饮水、道路、电网、农田、水利、沼气、卫生、中小学、村村通广播电视和文明生态村等项目建设。
相关链接
我省兴隆、澄迈、东方、彬村山、文昌5个华侨农场,分别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60年代初和70年代末,属于安置归难侨的国有企业。
2006年,我省5个华侨农场土地面积47.47万亩,户籍人口55820人 (归难侨12309人,归难侨子女8347人);在册职工17763人 (归难侨4712人),在岗职工11346人 (归难侨2586人),离退休人员9251人(归难侨4440人)。
华侨农场国有资产总值3.14亿元,净值1.61亿元;年社会总产值2.27亿元,年地区生产总值2.08亿元;职工年人均收入6210元,农场年人均收入2412元。作者: 岳嵬 张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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