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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了邀请函,国内负责审批的外事部门才有可能批准申请。
徐文艾一行所持签证由瑞典驻上海领事馆签发,按照北欧国家协议,在其中一个国家获得签证之后,在有效期内,前往北欧其它国家,签证同样有效,无需在每个国家办理签证。这也就是说,徐文艾一行获得瑞典签证之后,在有效期内,可以直接持瑞典签发的签证,前往芬兰、挪威等国家。公务考察签证的要求更高一些,目的地国家领事馆都有权询问考察的内容,并要求出具邀请函。
徐文艾带领的“考察团”拿到了瑞典一家检察事务所出具的真实邀请函,瑞典驻上海领事馆也签发了真实有效的签证,为什么还要芬兰的邀请函呢?
据办理此事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公费出国考察需要对口单位的邀请函,拿给国内的外事部门审批。于是他们就请瑞典一家检察事务所出具了一份邀请函,这样这个考察团去瑞典的手续就完备了。但考察团还要去芬兰,但中介公司找不到芬兰能开邀请函的单位,就根据以前办理过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在那份基础上伪造了一份。
“考察团”的官员拿着一真一假两份邀请函,向外事部门报批赴瑞典、芬兰两国考察,外事部门并不核实邀请函的真假,只要有函件,就盖章。
这名工作人员说,伪造的邀请函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在向瑞典领事馆申请签证时,可以获得更长一点的期限,这样就可以在国外多旅游几天。他说,一般情况下,目的地国都会认真核查当国发出的邀请函,但对于其它国家签发的邀请函,只是从形式上审查,很少打电话再核查。
这次考察团用真的邀请函在瑞典领事馆签到了签证,伪造的邀请函则逃过国内外事部门和瑞典领事馆的审查,直到赫尔辛基机场才现出原形。
“邀请函”的前世今生
伪造邀请函,已经不是新鲜事,国内旅游界发明了专门的术语。
旅行社业内把真的邀请函叫做签证函,假的邀请函,叫做报批函。“报批函”是专门应付国内相关部门出台的因公出国(境)考察管理规定的。当前各级政府都有相应的《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审批程序》,在申请报告中需要说明出国目的、考察所能达到的效果,同时需要一个必备的材料——邀请函。
这份由目的地国家对口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内容,按照国内相关审批惯例,需要说明邀请对象,考察的具体项目等等。
随着对因公出国考察喊打声加大,各地对邀请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多名业内人士认为,对邀请函内容的要求越发苛刻,也越来越不切实际。国外出具的邀请函往往很简单:“欢迎你来洽谈”。这种邀请函,在外国领事馆办理签证也予以认可,却不适合中国国情。这种邀请函,外事部门肯定不会同意出国,“因为说得不冠冕堂皇”。
他们表示,在给外事部门的报批函中,内容越详细的、越中国化的邀请函大多是伪造的。而外事部门的官员表示,一般情况下,他们只审查邀请函的内容,对于其中内容真伪,不会与出具邀请函的单位进一步核实。徐文艾一行出国审批过程中,所使用的这份假邀请函,就没有被发现。
中纪委昨天就徐文艾事件发出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刹住以公务活动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其实早在1993年 10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出《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可至今,仍不时有公费出国旅游腐败案例曝光。
据报道,今年5月14日,南非华人社团代表在约翰内斯堡举行的一个座谈会上,对“中国公务团频赴南非”直言不讳地提出批评。南非华人翻译协会会长谢雪莉在座谈会上说:“目前来南非访问的中国公务团太多太滥。我认为多数是借官方访问、商务考察、办展览会等名目,来南非游山玩水。”
目前平均每年从中国各地到南非访问的有200多个“公务团”,其中100多个是省部级代表团,100多个是省部级以下的代表团。公务团组一般由 5~6人组成,平均每人的花费5万~6万元人民币。“中国公务团”一年在南非至少要花公款5000万。个别政府官员还带着企业老板为他们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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