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8日电(记者代群)安徽省药监部门“群众买假药、药监先退款”有了首个案例,目前,药监部门正对这一案件进行彻底追查,初步处罚了涉案商家,同时全力追查假药来源。
2007年5月21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承诺:“群众买到假药,药监部门先行退付”。
8月1日,安徽芜湖市一消费者举报在当地药店购买的镇痛片可能是假药,芜湖市药监部门当即确认是假药并在一个小时内进行了先行退付。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对销售假药的商家进行了处罚,对商家库存的同类药品进行了查封,并对全市进行了公告和警示,同时采取了清查措施。芜湖市药监部门已经调集专门力量,追查假药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刘自林说,对销售假药的商家要严厉处罚,对制造假药的违法人员更是决不能放过。要对“群众买假药、药监先退款”案件中群众举报的假药来源,穷追不舍,直至捣毁制假造假窝点。
(责任编辑:赵健)